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文化传媒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
专业深耕互联网领域、文化传媒影视、美妆领域,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及多位名人私人法律顾问,主笔编写《影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担任首届《大湾区公益微电影大赛》的法律顾问,担任香港著名导演李力持先生的法律顾问,担任“贵州村超”法律顾问,并经办多个影视、房地产项目合作的顶层设计、企业合规项目、企业股权激励项目、影视剧组法律顾问项目等。
梁宇麒律师尤其在影视领域有丰富经验:担任多个影视作品拍摄剧组的跟组法律顾问,提供影视领域法律服务,包括前期合作拍摄的谈判及项目合作合同的起草,相关版权合作的谈判以及合同的起草,整个影视剧组的主创合同、演职人员合同、宣发合同等的起草工作,剧组运营的法律咨询。
教育背景
广东培正学院 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11年-2012年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2013年-2024年4月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24年4月至今 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社会职务
广东省律师协会文化传媒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 副秘书长
广州市律师协会文化传媒与体育娱乐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 委员
广东省文艺志愿者协会 个人会员
荣誉称号
广东省律师协会文化传媒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 优秀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文化传媒与体育娱乐法律专业委员会 优秀委员
专业文章
浅析虚拟偶像的法律保护问题
ChatGPT横空出世引来的数据安全隐患
探析“虚拟人”是否具备“法律人格”及法律保护的问题
典型案例
梁宇麒律师在文娱领域经办的经典案例包括:
1.香港某知名导演与香港某知名影视公司关于“喜剧之王”知名案件;
2.某知名化妆品公司与某文化传播公司关于知名歌星演唱会赞助的纠纷;
3.某电影演职人员关于导演薪酬计算方式的纠纷案。
梁宇麒律师经办的影视项目包括:
1.《火力少年王之悠风三少年》(以上线,获得9.0评分)
2.院线电影(名字暂时未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