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倪菁华 律师 办公地点:广州 联系电话:18211476856 电子邮箱:nijh@aciplaw.com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 |
教育背景
2016年7月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法律专业(本科)
工作经历
2018年4月-2024年5月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24年6月-至今 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社会职务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
荣誉称号
2020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2021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2022年度广州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
2023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专业文章
本人撰写过近百篇与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工作有关的法律实务文章。以下列举部分文章:
《P2P公司设立风险保障金等行为,是否构成非法集资》、
《楼下超市推出的充值返利活动,是非法集资吗?》、
《非法集资案件中,如何为技术人员提供辩护》、
《非法集资案件中,如何为风控人员提供辩护》、
《“无息借款”,也可能构成非法集资》、
《部分集资款用于炒股亏损,未必构成集资诈骗罪》、
《网络爬虫公司可能触犯哪些罪名》、
《涉案公司巨额亏损的情况下非法集资,就是集资诈骗?》、
《集资诈骗罪司法认定的几个疑难问题》、
《如何辩护才可能在骗取贷款罪案件中取得无罪效果》、
《编造虚假贷款理由、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拒不还贷,如何能再审改判无罪》
典型案例
深圳市某P2P公司风控部门负责人J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案,
深圳XN资本运营部负责人Z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深圳XX私募公司LXX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山东JS置业实控人L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湖南某P2P总经理C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案,
北京某私募公司C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武汉Y某虚拟货币交易涉嫌诈骗罪案
浙江Y某某涉嫌恶势力、诈骗罪等套路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