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国有企业精准把握国资监管新规、筑牢合规经营防线,2026年7月2日下午,欧阳婷律师应邀为广州开发区科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开科为公司”)开展题为“《关于〈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专项解读及相关实务建议》”的专题培训。广开科为公司领导班子及业务部门同事参加了本次培训。

2025年11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公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6号,以下简称“46号令”),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原试行办法同步废止。46号令将责任追究范围由11个方面72种扩展至13个方面98种,新增金融业务、科技创新两大独立追责板块,标志着央企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从“试行探索”正式迈入“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系统理解46号令的追责逻辑与合规要求,对于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投资运营、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本次培训中,欧阳律师围绕46号令的制定背景、整体框架与核心变化展开系统解读,指出46号令在37号令基础上实现了五个“更加突出”——更加突出党对中央企业的领导、更加突出追责情形有效覆盖、更加突出责任追究扶正作用、更加突出责任追究贯通协同、更加突出追责程序清晰规范。 在责任追究范围方面,欧阳律师逐一梳理了13个方面98种追责情形,重点剖析了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资金管理、产权管理、股权投资、金融业务、科技创新及境外经营投资等核心领域的追责要点与红线边界。在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认定方面,欧阳律师详细解读了46号令在“资产损失”之外正式确立的“不良后果”独立追责维度——经营能力受损、信誉形象受损、外部管制制裁、规划目标未达等均可能触发追责,实现从“单一财务维度”向“综合价值维度”的深刻转变。在责任认定方面,欧阳律师深入剖析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认定标准,并重点强调了“重大决策终身问责”的具体规则。同时,欧阳律师也指出,46号令首次系统性地将“尽职合规免责条款”写入规章,为科技研发、技术创新、战略投资等领域的探索性工作提供了履职保障。 本次培训结合大量真实案例以案释法,通过融资性贸易、内控漏洞、违规并购、违规捐赠等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追责逻辑与合规红线,每一个案例都引发了参训人员的深度思考与热烈讨论。在实务建议环节,欧阳律师结合广开科为公司的功能定位与业务特点,提出了八项系统性合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全面开展合规风险排查、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严格决策流程管理、优化决策留痕机制、建立常态化审计检查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等,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引。 本次培训主题鲜明、内容详实、案例生动,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操价值,现场反响热烈。参训人员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对46号令的追责逻辑、合规红线及免责路径有了全面深入的理解,为企业后续依法合规开展投资运营与资产管理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引与风险防控路径。 未来,华进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在企业合规治理、投资并购等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国有企业合规经营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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