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进动态 | 袁璐律师接受《中国妇女》杂志专访就奥运等重大体育赛事热点法律问题发表观点
发布时间:2024-08-29
在刚刚结束的巴黎奥运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勇夺40金27银24铜共91枚奖牌,取得我国夏季奥运会境外参赛历史最好成绩,金牌数与美国队并列第一。同时还在网球等项目上取得历史性突破,充分展示了中国作为世界体育大国、奥运强国的实力,折射出新时代建设体育强国、健康中国的成就。
巴黎奥运会期间,与重大体育赛事相关的法律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在此背景下,袁璐律师接受全国妇联官方刊物《中国妇女》杂志采访,就重大体育赛事法律服务、赛事短视频侵权、运动员遭受网络诋毁的法律责任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度解读,详见:2024年8月下半月 总第1111期《中国妇女》杂志P26—27:《“法”眼看奥运,共品体育盛会》。
袁璐律师指出,重大体育赛事是涉及多方利益主体、需要多机构协同运营的综合大型体育活动。因此从赛事筹备到举办,会涉及诸如市场开发、场馆建设、政府采购、票务、媒体转播、反兴奋剂、开闭幕式表演、志愿者招募等等一系列复杂的环节。而每一环节也都有其特有的法律风险或者说合规关注点,比如市场开发环节颇为重要的赞助商权益,如何在赞助协议中保障广告、产品展示,如何安排竞品排他条款、如何落实赛事无形资产(如赛事特殊标志、商标等)的合法使用等。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多元化争议解决路径设置也逐渐成为大型综合类体育赛事必不可少的合规关注点。
在赛事版权保护方面,袁璐律师强调,本届巴黎奥运会中,中国移动咪咕、抖音、快手、腾讯等平台已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授权,可以以视频点播及短视频方式提供奥运会赛事节目。但如果未经许可在除上述新媒体平台以外的其他未获授权平台上将体育赛事节目中的片段以短视频形式播出,或者自行制作的短视频中,使用了未经许可的体育赛事节目中的片段等,均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
另外针对近期国家重点整治的体育领域“饭圈文化”产生的违法行为、网络诋毁、谩骂、诽谤运动员等现象,袁璐律师也从法律层面具体剖析“网暴”行为可能涉及到的法律后果,并呼吁大家理性追星、文明观赛,尊重并维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
《中国妇女》杂志于1939年在延安创刊,是我国第一本全国性妇女期刊,具有悠久历史,毛泽东曾两次为《中国妇女》杂志题写刊名。《中国妇女》现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主办的机关刊物,是国内最具权威性的国家级女性刊物之一。
《中国妇女》作为中国社会的主流媒体,被誉为是中国妇女事业奋斗足迹的书写者,是妇联工作和妇联改革实践的宣传者。杂志曾荣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奖”,并两次获得“国家期刊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