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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广州市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黄埔区管辖改革正式开始!
发布时间: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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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黄埔检察
文丨秋杰

2021年9月30日

广州市发布《关于调整广州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黄埔区检察院、法院管辖改革工作正式开始。

这意味着

从规定实施后,全市各区公安分局(白云区暂时除外)立案侦查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将集中送到黄埔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广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移送广州市检察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由广州市检察院依法指定黄埔区检察院管辖)以及后续由黄埔区法院审理(第一阶段白云区案件暂不移送黄埔区)。


这是副省级国家中心城市第一次,对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2021年10月30日

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批“集中管辖案”来了,是由南沙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并提请审查逮捕的三宗相关联的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11月4日,三件案均办结。

集中管辖是怎么产生的?


回顾一年来的探索之路,要在如广州这样大案件体量的城市开展知识产权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和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工作,实属不易。

从2020年6月开始

黄埔区检察院就开始着手调研和论证该项工作,形成了调研报告上报并请示上级检察机关。

广州市检察院、广州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

将之列为全市2021年改革工作要点予以推进。黄埔区检察院亦争取将该项改革工作列为区政协提案,市政协提案。

2020年7月16日

《广州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方案》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民主与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印发。在近半年的筹备过程中,市区两级召集了大大小小的调研、座谈、协调会多次。

2021年8月27日下午

广州市公检法司等各部门以及黄埔区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工作机制协调会,并形成《广州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落实推进会会议纪要》下发。

2021年9月30日

调整管辖规定经过市公、检、法、司各部门联签确认,正式发布。

为什么要集中管辖?


原因有三:

一是落实中央精神

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发布了“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其中要求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并提及推动跨行政区域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机制


最高检在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以及多份文件中要求,探索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贯彻综合保护指导思想


最高法亦进行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为了落实中央精神,需要在广州这种体量的城市先行试点。

二是打破地域保护

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利益亦具有地域性。因为地域差别等原因,在司法标准不一的情况下,同案不同判难以避免。这样不利于发展创新,更不利于创新大国形象的树立、法制统一性的保障、世界一流营商环境的建设。为了打破地域保护,知识产权案件理应集中管辖。

三是统一标准尺度

一件知识产权案件,要走完流程,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或者并行,都要耗费很长时间,权利人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非常高,影响创新和经营。


而耗时长的原因:

· 一方面是各地、各级尺度不一,很多案件都要经过数轮评价,不确定性大。

· 二是各类程序“各自为战”,事实上要实现权利全面的保护效率很低。


为此,我们探索集中管辖,由一个地方,一个专门机构和人员来管这事,更有利于标准的形成和高效综合司法保护。

黄埔区检察院将在办案中,进一步探索跨区域集中管辖知识产权类案件,探索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改进工作与衔接机制,统一审查标准和尺度。


未来,知识产权大保护将在广州、广东乃至全国,开始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