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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葱校园 知产播种——华进律师出席华南农业大学2021知识产权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27

青葱校园 知产播种

4月25日,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华南农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与艺术学院开展服装设计及知识产权日主题活动。活动以服装设计为切入点融入知识产权宣讲,引导师生校友深入了解知识产权,营造校园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华进律师事务所文娱旅游体育法律事务部部长程珂昵律师、版权法律事务部李冰媛律师出席活动,程珂昵律师作题为“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主题演讲。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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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珂昵律师在主题演讲中介绍:


2013年以前我国知识产权法中规定的赔偿方式主要是填平性赔偿。


2013年以后,我国逐步在多部知识产权单行法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在《民法典》中从根本上奠定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新《著作权法》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对故意侵权、侵权情节严重的情况,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给予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人的权利使用费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倍数赔偿。同时,还将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并设定了法定赔偿的下限500元,对著作权赔偿下限作出规定,彰显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加大惩治,也有利于遏制现阶段图片、文字等类型纠纷频发但赔偿金额少的侵权现象,推动社会形成尊重版权、尊重创新创造的氛围。


结合服装产业的相关司法判例,针对企业面对侵权如何主张惩罚性赔偿?


程珂昵律师建议:企业应当从积极全面举证,适当增加请求的赔偿金额,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行为保全等多方面,为争取主张惩罚性赔偿奠定基础。


对于可能存在侵权风险的主体,程珂昵律师建议:企业应当定期排查侵权风险,收到侵权警告函后及时核查侵权风险,确认侵权后则尽快停止侵权,并积极与被侵权人沟通解决方案,一旦被诉应当依法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相关调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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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珂昵律师认为,在知识产权经济价值日益凸显的背景下,法院提高侵权赔偿数额是对知识产权经济价值的回应,也能够进一步发挥对侵权行为的法律威慑力,体现了中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态度。


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范福军、华南农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顾方愉博士、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和人文与法学学院部分领导和同学共同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