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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互联网领域十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
发布时间:202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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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银*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开*商业有限公司股权案、腾*控股有限公司收购*辅导股权案、成都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望*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宿迁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江苏五*电器有限公司股权案、百*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小*集团股权案、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博*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案、滴*私人有限公司与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好*教育集团收购哒*教育集团股权案、上海东*报业有限公司与北京量*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北京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河北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案等十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 

经查,上述十起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2021年3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银*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二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