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总结广东省律师办案经验,加强业务交流,广东省律协于今年面向全省律师开展《2019年度广东律师典型案例》征集和评选活动。经申报、审核、集中评议等程序,共评出典型案例166个。
在此次征集和评选活动中,华进曾旻辉律师团队代理的“格力公司诉奥克斯公司、晶东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入选知识产权类典型案例,郑露律师团队代理的“株式会社朝日堂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入选国际业务类典型案例。
曾旻辉
《格力公司诉奥克斯公司、晶东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郑 露
《株式会社朝日堂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
《格力公司诉奥克斯公司、晶东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格力公司享有专利号为ZL200820047012.X、名称为“一种空调机的室内机”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其以奥克斯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型号KFR-35GW/BpTYC1+1等八款空调重复恶意侵害其专利权,晶东公司实施相关销售行为侵害其专利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奥克斯公司停止侵权、赔偿4000万元等。
详情链接:华进案例入选“2019年度广东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硕士、广东专利代理协会副会长。
执业至今承办了400余宗知识产权诉讼类案件,案件类型涵盖专利侵权诉讼、商标侵权诉讼等,其中包括大量的涉外案件。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灵活运用调解、谈判、投诉、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纠纷,在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降低纠纷解决的成本,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社会效益,因此在客户和同行中享有良好声誉和口碑。2017年获“广州知识产权大律师”称号。
《株式会社朝日堂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案情简介】
我方当事人“株式会社朝日堂”成立于1870年,是日本一家经营瓷器的传统工艺专门店,拥有百年品牌“朝日堂”。当事人在中国提交第20527171号“”商标的申请注册时,却遭遇到众多在先商标障碍,被商标局及商评委相继驳回注册申请。当事人委托本案律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灵活运用各类手段,帮助当事人排除了在先商标的障碍,最终本案我方获得胜诉,成功维护了日本百年传统企业的主营品牌。
《世界商标评论》WTR1000上榜律师,国际商标协会法律法规专业委员会委员,欧洲商标权利人协会专家委员,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委员,中华商标协会国际交流发展委员会副主任。专注于知识产权全链条获权、确权、用权、维权法律业务,代理过大量商标争议案件及诉讼案件,常年服务于国内外知名企业如华为、碧桂园、韩国现代集团、英国戴森、美国Coach等。多次荣获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典型案例奖”、“业务成果奖”、“专业委优秀委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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