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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足联修改球员入籍规则,恒大一名球员最受益!
发布时间:2020-09-21

2020年9月18日,第70届国际足联代表大会审核通过了有关《国际足联章程适用规则》修正案的提案。该修正案调整了《国际足联章程适用规则》中规定球员代表会员协会参赛的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该修订案对于中国大多数的归化球员来说决定是利好消息,其中效力于广州恒大的蒋光太可谓是最大受益者。


出生在英国的华裔蒋光太曾代表英格兰国青队参加过国际A级赛事,当时年龄未满21岁。而修正案的新规规定:曾代表原国籍代表队在国际A级正式比赛中有过登场的血缘归化球员,只要最后一次代表原国籍代表队登场时不满21周岁,且在国际A级赛出场不超过3场,同时距离最后一次登场已超过3年,且满足没有参加过世界杯或所在大洲杯赛决赛圈比赛,就可以代表新国籍的代表队在正式比赛中登场了。蒋光太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所以明年世预赛的四十强赛,就可以名正言顺披上中国国家队的战袍了。


江苏苏宁队的外援特谢拉,因曾代表巴西的U-15、U-17、U-20国青队有过多次的登场,依据原规则本是没有归化上场资格的。但因修正案新规第二条:代表原国籍代表队在正式比赛中有过登场的任何球员(国际A级赛事除外),只要最后一次出场时不满21周岁,在满足居住时间的要求后即可代表新国籍的代表队登场。问题也迎刃而解。


相比之下,已经入籍的高拉特却因连续居住年限不足,仍然不具备代表中国国家队出场的机会。


以下为相关修订案译文:


本文由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体育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编译完成,参与人员为: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体育与法律研究中心董双全张翠萍宋心卉,大连人职业足球俱乐部闫大勇,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袁璐,首都体育学院李勇,清华大学徐伟康


(原文及本文图片来自国际足联官网。)


袁璐律师是国际认可专业调解员、国际争议解决代理人,现任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体育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及广州互联网法院调解员,海南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ODR平台调解员,广州演艺人协会常务理事,擅长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及危机处理、涉外争议解决及企业股权领域(股权设计、股权融资、股权激励)非诉及诉讼业务。


袁璐律师 | 文
谢芷珊 | 编辑
袁璐律师 | 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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